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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恶性撞人事件

发布时间:2017-07-28 16:10:34
核心提示:  闽侯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一名男子驾驶小车在青口镇奔驰大道附近撞人后逃逸。接警后,该局指挥中心立即指令奔驰
   闽侯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一名男子驾驶小车在青口镇奔驰大道附近撞人后逃逸。接警后,该局指挥中心立即指令奔驰大道周边的青口派出所、祥谦派出所、尚干派出所迅速出警,围堵该肇事车辆。2014年4月28日11时19分,闽侯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一名男子驾驶小车在青口镇奔驰大道附近撞人后逃逸。接警后,该局指挥中心立即指令奔驰大道周边的青口派出所、祥谦派出所、尚干派出所迅速出警,围堵该肇事车辆。
 
  福州恶性撞人事件最近,我们对进行了深入报道,本信息由网友提供。11时30分许,民警驾驶警车在尚干镇奔驰大道和203省道交界处成功将该肇事车辆截停。12时50分,在劝说未果情况下,民警果断采取措施,将车内肇事男子迅速制服。
 
  林某新,汉族,37岁,福州长乐人。因婚姻问题,情绪失控,驾车从闽侯县青口镇往尚干镇方向,沿奔驰大道行驶,连续撞人。当场致6人死亡(其中3名儿童),截至4月29日零时,闽侯恶性驾车撞人案已致7人死亡,12人受伤。事件发生后,福建省公安厅、福州市公安局领导亲临坐镇指挥,调集特警、刑侦等部门精干警力赶赴现场处置。
 
  目前,事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发生一起恶性驾车撞人事件,图为事发现场血迹斑斑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发生一起恶性驾车撞人事件,图为被撞车辆损毁严重。经初查,该肇事男子叫林某新(汉族,37岁,福州长乐人),因婚姻问题,情绪失控,驾车从闽侯县青口镇往尚干镇方向,沿奔驰大道行驶,连续撞人。中新社发刘可耕摄
 
  中新网福州4月29日电(陈拓龙敏刘可耕)“就在刹那间、祸从天降,太可怕了……”28日晚,在福州市第一医院骨科病房接受救治的福州闽侯县青口镇沪屿村41岁村民杨国辉向中新网记者讲述起自己被撞的经过时,仍然心有余悸。
 
  28日中午,福建福州市闽侯县发生一起恶性驾车撞人事件。截至记者29日凌晨1点发稿时,该事件已致7人死亡,12人受伤。杨国辉就是该事件的伤者之一。
 
  事件发生后,所有伤员被及时安排到福州市区4家医院进行抢救治疗。目前,该事件的救治善后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进行中。
 
  中共福建省委常委、福州市委书记杨岳赶到了收治伤员的福州市第二医院,看望慰问受伤民众,转达中共福建省委书记尤权、福建省长苏树林的关心慰问。他强调,要全力救治受伤民众,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在福州市第二医院,杨岳先后来到急救中心、ICU病房等,看望受伤民众,详细询问他们的伤情和治疗情况,嘱咐他们安心养伤。在与伤员家属交谈中,杨岳表示,将积极协调省市医疗力量,尽最大努力抢救危重伤员,创造一切条件让伤员早日康复。
 
  对于该事件的善后处置,杨岳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科学制定救治方案,组织精干医务人员,不惜一切代价,全力做好伤员的抢救、治疗等工作;要做好受伤民众家属的情绪疏导,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做好各项善后工作;警方要迅速查明事件原因,依法从快严惩肇事者。
 
  据福州警方通报,经初查,肇事男子林某新(汉族,37岁,福州长乐人)因婚姻问题,情绪失控,驾车从闽侯县青口镇往尚干镇方向,沿奔驰大道一路狂奔,见人撞人,见车撞车。据了解,当时开车撞人者身上绑着汽油,手拿着打火机;凤港村道路上不时能看到撞的车。作案地点跨度很大。网友 ___陌然_释然:我家邻居一家当场被撞死。
 
  这种报复社会的人枪毙了也难平民愤,害了那么多无辜的人,他的确是死有余辜,可到底是什么原因使他走上了这条不归路,真的值得反思。在这样“国富民强社会和谐”的大家庭里,为什么总有厦门陈水总式的人来害人害己?
 
  事件发生后,福建省公安厅、福州市公安局领导亲临一线坐镇指挥,迅速调集特警、刑侦等部门精干警力赶赴现场处置。福州市、闽侯县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力组织抢救伤员、安抚群众等工作。目前,事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11·25汉中小学砍人案是指2016年11月25日12时许,汉中汉台区三里村小学对面,托管班门口的巷子发生恶性砍人事件,七名孩子和两名大人被砍伤。2016年11月25日12时许,汉中汉台区三里村小学对面,
 
  托管班门口的巷子发生恶性砍人事件。
 
  据目击者称,事发地就在学校对面的金融酒店隔壁,一托管班门口的巷子里。行凶者为50多岁男子,疑为精神病患者。行凶者手持斧头,行凶过程中被酒店保安控制,行凶男子浑身酒味。初步了解,有七名孩子和两名大人被砍伤,伤者多为三里村小学的小学生,现场惨烈。伤者已被送往医院救治。陕西汉中三里村小学附近发生砍人事件,导致7名学生受伤。嫌疑人逃跑中又砍伤2名路人,伤者均已送医。目前嫌疑人雷明跃已被警方控制。雷明跃,58岁,汉台区人。先后因盗窃罪被北京、陕西警方打击处理,声称砍杀学生是“报复社会”。案件正在侦办中。今天,四川泸州市委市政府召开媒体见面会,通报泸县太伏中学学生死亡事件的相关情况。泸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何绍明在会上介绍了公安机关相关调查情况,并且表示,通过省市县三级技术人员的现场勘察、尸体检验、物证鉴定,结合对赵鑫的老师、同学、室友、保安、小卖部等人员的大范围深入细致的调查,可以确认:赵鑫的损伤为高坠伤,无其他暴力加害形成的损伤,可以排除他杀。
 
  具体情况如下:
 
  一、事件的基本情况
 
  2017年4月1日6时20分,我市泸县公安局太伏镇派出所接群众报称:太伏镇太平街太伏中学男生宿舍楼外发现一男子俯卧在水泥地上没有动静。
 
  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并及时通知120进行救治。通知相关刑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勘验,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随即启动相关工作机制开展工作。
 
  经查,死者名叫赵鑫,男,14岁,生于2002年12月21日,汉族。泸县太伏镇照南山村人,现就读于泸县太伏镇太伏中学八年级(初二)4班,住该中学男生寝室505室。
 
  死者父亲赵X学,泸县太伏镇人,离异;事前在贵阳某建筑工地打工;母亲游X红,泸县百和镇人;事前在泸州水井沟某电器店打工。
 
  死者的爷爷赵X才,67岁;泸县太伏镇人,在家务农。奶奶贾X英,62岁,泸县太伏镇人,在家务农。
 
  赵X学与游X红于2001年结婚,婚后于2002年生育一小孩赵鑫。2012年,夫妻离婚,二人离婚后不久又复婚。
 
  2014年,二人再次离婚,孩子由赵X学抚养。离婚后,赵X学一直在外务工,孩子由其爷爷奶奶在家照料。
 
  赵鑫从初一开始就住校,每周五下午回家,周一早上返回学校,其爷爷每周给其100元左右的生活费,其学习和生活主要是其爷爷奶奶在照顾。
 
  二、调查访问工作开展情况
 
  赵鑫死亡事件发生后,当日,泸县公安局立即成立调查组开展工作。4月2日,泸州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了以分管案侦副局长为组长的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
 
  4月3日,随着网络舆情的升温,四川省公安厅也指派刑事技术专家(包括痕迹、法医)赶赴泸州进行技术支持和工作指导督促。
 
  调查组及时展开全面调查,对学校老师、学生、死者亲属、同学、学校周边群众、学生家长等进行了140余人次的调查访问,对重要被调查人员的调查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对尸表进行了检查,对现场进行了全面仔细的勘验。
 
  调查情况如下:
 
  (一)赵鑫平时情况
 
  通过对报案人、学校领导、老师、死者同学、特别是死者同室的8名同学和专门负责生活的老师以及寝室周围居民、小商店等进行调查走访,调取学校相关管理规定、2015年以来的学生违规违纪处理资料以及派出所2015年以来的涉校警情信息等。
 
  现查明以下基本事实:
 
  1、赵鑫平时表现情况:根据对班主任、任课教师、德育处老师以及同学等进行调查,反映出赵鑫在校期间平时有点“小调皮”,具体表现在课间爱“疯”(打闹)、近期上课不听讲、学习不努力,逆反心理较强。
 
  在校期间与同学关系较好,特别是与同班同学黄X彬、田X、梁X兰三人(均系未成年人)的关系密切,与同学之间无打架斗殴的情况。
 
  2、赵鑫的学习情况:赵鑫学习成绩在初一时排名班上20至30名之间,初二以后名次突然下降到40名以后,班主任问其成绩下降原因,赵鑫不愿意讲,但其班主任问是不是家庭原因时,赵鑫就红着眼、不说话、要哭的样子。曾经还流露出自己读不进去,不想读书了。
 
  3、赵鑫的经济情况:赵鑫属于住校生,在校读书期间。据其同学尹X钊反映赵鑫的爷爷每周给其100元左右的生活费,今年春季开学时,其父亲给他打一千元在卡上,用于其购置学习生活用品。但其在平时生活中有花钱大手大脚现象,包括学校小卖部都因花钱大方而非常熟悉他,一周的生活费经常到周三左右就花光了,之后便给同学借,但第二周就及时归还。调查反映出赵鑫与黄X彬、田X三人关系较好,钱都合在一张卡上集体使用,三人经常请假出校外吃饭。
 
  (二)赵鑫死亡前的学习生活情况
 
  (1)今年3月27日晚自习后,赵鑫、田X和黄X彬三人违反校纪正准备翻墙出去买东西(零食)被学校管理人员发现,次日通知了三名学生家长到校交换情况,要求三名学生写了保证书。
 
  赵鑫的爷爷来校后,很生气当着赵鑫的面拨通了其父亲的电话,告诉了此事。此前,赵鑫还曾有不遵守课堂纪律等轻微违反校规校纪的问题。
 
  同寝室人员黄X彬证实,3月27日晚发生翻墙问题后,感觉到赵鑫的情绪明显低落,并向黄X彬透露:其翻墙出校的事情被其父亲知道后,赵的父亲很冒火,表示每周要少拿10元的生活费。
 
  同时,原来准备同意到学校外面租房住的事情,其父亲也明确表示初中期间不可能了。
 
  (2)根据对生活老师、寝室楼5楼楼长以及同寝室人员、同班同学等人调查证实:2017年3月28日,死者赵鑫身患感冒,之后几天自己坚持不吃药,导致病情逐渐加重,31日病情表现为乏力、耳鸣、胸闷、发烧、晚上说胡话等。
 
  ▲当天赵鑫和好友的活动轨迹
 
  (3)死者赵鑫3月31日行踪,调查情况如下:
 
  31日早上6点50分,赵鑫起床和同学黄X彬、田X等人一起去上早自习,下早自习后,赵鑫、黄X彬、田X三人没吃早饭,一起去打乒乓,之后回到教室上课。
 
  中午放学后,赵鑫与黄X彬、田X三人一起在食堂吃中午饭。下午赵鑫去上课期间,对同学尹X钊说他头晕、耳鸣、身体不舒服,尹摸其头部发现赵鑫有点发烧。
 
  下午放学后,赵鑫与黄X彬、田X三人一起回寝室吃零食,没到食堂吃饭,后返回教室上晚自习。
 
  在晚自习期间,据赵鑫的同班同学劳动委员李X(女)反映,3月31日晚自习前李X帮赵鑫拿网购包裹后,把包裹带到教室的时候,见赵鑫一个人趴在自己的位置上,在递包裹给赵鑫时,感觉他精神不好,之后李X还开玩笑说“今天赵鑫奄了,嗨不起来了”,赵鑫一直趴在自己的位置上没反应。
 
  晚上9点10分下晚自习后,赵鑫与同学一起回到寝室,在与同寝室同学姚X聊天时,对姚X说:自己的父亲有点凶,很暴力,怕这次翻墙出校园的事要挨打,心里很害怕。
 
  10点钟熄灯睡觉后,大约晚上11时左右,赵鑫突然从床上坐起来大喊:“你不要打我......”等胡话,因为赵鑫说胡话,惊醒了全室的另外8名同学,也引来了生活老师和楼长,问其什么原因时,赵鑫说:“我做了噩梦,梦到我踢了尹X钊(同室同学)一脚,他要找一两百个人打我。”(经查并无此事)。
 
  生活老师和楼长等摸赵鑫的头部,发现赵鑫在发烧,叫赵鑫去看医生时,赵鑫不愿意。由于怕黄X彬睡觉影响赵鑫,生活老师还喊黄X彬去另外一间床与尹X钊睡觉。
 
  大约睡到凌晨一点过,赵鑫走到尹X钊床前,用手将尹摇醒,嘴里叫的却是黄X彬的名字,并拉尹的手去摸他自己的胸口,说心头紧得很。
 
  后来又说叫陪他上厕所,在尹X钊准备起床陪他时,赵鑫就已经走进了厕所(厕所在寝室内),进去后直接将厕所门关好,尹听见拉厕所里的水桶来挡住门的声音,听声音赵鑫是小便,听他解完手后,听到有移桶开门出来的声音,之后尹就睡着了,后来的事情均不知晓。
 
  在此期间(大约凌晨2至3点期间),生活老师再次进入寝室,讯问赵鑫的病情,赵鑫说:“老师,这么晚了你都那么辛苦,你去睡吧,我没得事。”
 
  (三)关于“大欺小”、被“社会闲杂人员”欺凌的调查情况:
 
  (1)通过调取学校德育处对学生违纪处理登记表发现:从2015年至今(赵鑫2015年入该校念书),全校违反校纪校规被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共46人。
 
  除其中因偷盗被处分1人外(2016年已毕业),其余是因违规带手机进校、不遵守课堂纪律、同学纠纷等轻微违规行为。通过随机调查同学152名,没有反映出向学生收取保护费的问题。
 
  (2)通过对2015年(赵鑫2015年入该校念书)以来太伏镇派出所接处警登记,以及对住校学生、部分学生家长等进行调查走访,未发现校外闲杂人员对校内学生实施敲诈勒索、强行收取保护费、教唆犯罪等案事件。
 
  太伏镇派出所也未接到该校学生涉及此类案事件的报警及求助。
 
  通过对学校管理制度的调查了解,该校住校生是属于封闭式管理,在正常上课期间,住校学生进出校门必须凭假条才能进出。
 
  同时,学生寝室只有住校学生进出,上课期间以及每晚10点钟熄灯后,进出寝室的楼梯间均为关锁状态,要进出寝室楼必须经生活老师同意才能开启进出,校外人员不得进入学生寝室。
 
  福州恶性撞人事件本文列出了你需要了解的内容。总结了目前事情现状。
 
  调查中,没有发现赵鑫有被欺凌的事情发生。同时,赵鑫及其家长也未向班主任和学校反映过被人欺凌的情况。
 
  (3)通过对学校班主任老师、校长等人调查证实:网上传出的所谓五个领导的儿子胁迫死者的事情根本不存在,造谣人已被公安机关查获和依法处理。经了解,一方面查明该校校长和德育处主任的女儿(没有儿子)在该校念初一,与死者根本不认识。
 
  另一方面该校根本没有所谓县长、镇长、派出所长等领导的儿子在该校念书这一事实,并且当地派出所所长只有一个独生女儿,目前在大学读研,副所长也只有一个年龄才两岁的独生女儿。
 
  此外,在微信群中称“派出所喊农民不要闹了,去派出所签字说学生是跳楼死的,每人就可领50元。”的造谣者黄某已被公安机关查获,经审讯,黄某对其造谣的事实供认不讳,并承认错误,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看过死者的照片,真心想说两句~~~跳楼也会手断脚断,这个常人无法分辨。只能拍X光片,看骨头是呈现什么断面骨折的。如果是多处粉碎性这多半是摔的。其次,那尸体上的大片淤青,是尸斑,在人死后6小时左右会出现。照片应该拍于死亡8-10小时左右,此时尸斑已经开始消散。所以背部才会出现大片的白色。背上无血色的地方有很多印痕,被说成是打的。真正死前打伤的淤青,是不会消散的,不会出现无血色的部分。整个事件传的过于模式化。你们可能不太了解政府的运作,首先整个泸州的特警也找不出上千人。即使是县委书记,也没权利叫特警到处抓无辜的人。更何况现在反腐这么厉害。泸州市委也不会为了包庇一个县级官员的子女丢乌纱帽,未成年人犯法,罪不至死,何苦连累了自己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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