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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昌府区有123名“老赖”抗拒执行,被司法拘留

发布时间:2018-09-25 17:19:21
核心提示:  东昌府信息港消息报道称近日,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召开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

  东昌府信息港消息报道称近日,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召开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主要做法、成果以及5起“解决执行难”典型案例。
  
  据了解,截至目前,今年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共计收执行类案件2138件,结案1514件 ,结案率 70.81% ,执行到位标的3.57亿元。司法网络拍卖269件,涉及房产139套,土地4宗,车辆19部,其他财产10宗,成交1.18亿元,为当事人节约佣金502.63万元。
  
  同时,执行过程中对抗拒执行的123名被执行人依法进行了司法拘留,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发布会透露,为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每周两次,每次行动均出动五部警车,二十余名干警参战,形成了持续和有力的作战,成功强制执行一批难度较大的“骨头”案。迫于强大声势压力,当事人自动履行率也有了显着提高。另外,该院还组织了涉民生案件、涉党政机关案件和涉执信访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截止到目前,实际执结案件1514件,执行到位现金3.57亿元。
  
  与此同时,发布会还透露,为强化完善信用惩戒机制,确保最大程度震慑失信被执行人,凡是符合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一律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让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同时,加强宣传曝光,压缩“老赖”生存空间。该院除在当地报纸和官方网站等平台设置“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外,还在城区户外大型LED屏,滚动播放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使“老赖”直接面对公众,承受舆论压力。
  
  记者从发布会现场获悉,截至目前,2018年度该院已执结案1514件,结案率70.81%,执行到位标的3.57亿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发布会还现场通报了五起“解决执行难”典型案例,为此,本报选取其中三起案例以提醒市民注意,诚实守信是基本道德准则,执行生效裁判是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任何规避、阻碍、抗拒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欠款人玩失踪
  
  担保人别墅被拍卖
  
  为朋友作担保,自己的别墅被拍卖?没错,这的确是真事儿。
  
  东昌府信息港信息显示日前,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沙镇法庭成功拍卖担保人金成(化名)的别墅。
  
  原来,刘前(化名)与银行借款合同一案,金成是其担保人,涉案标的90余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刘前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是其并不配合,一直拒绝履行,到了指定期限后,刘前却消失了。
  
  法院经过多方查询,未查到刘前可供执行财产,其本人一直下落不明,案件陷入僵局。
  
  经执行干警多方调查取证,最终发现担保人金成名下有一套别墅,遂对该别墅进行了查封,担保人在指定期间未能履行担保义务,该院遂将该别墅依法进行了司法网络拍卖,还清了银行的借款99万余元。
  
  此刻,金成后悔莫及,意识到自己当初的担保行为太草率。
  
  为此,法官也提醒市民注意,当亲朋好友要求帮忙担保时,一定要谨慎,看看求助者是否守法诚信,因为一旦欠款人失信不还款,担保人将会承担担保责任。
  
  隐形遥控锁+无线摄像头
  
  这个“老赖”很狡猾
  
  不得不说,申请执行人刘保(化名)与被执行人王谦(化名)的案子是执行案件中的一块“硬骨头”。
  
  东昌府区法院在执行该案中可谓困难重重。
  
  开始,该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王谦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责令其按照生效判决书确定的内容,返还刘保涉案商品房一套。王谦始终对法院的通知置之不理,态度十分强硬,但其仍旧拒不腾退房屋,并多次在执行询问中,以死威胁,扬言将自己病重的90岁老人安置在被执行房屋中。
  
  在此情况下,法院出动警力30余人,警车五部,在如此强大的执行声势面前,被执行人没敢现身执行现场,但是在腾房过程中,也是状况百出。
  
  被执行人在门里侧安装了隐形遥控锁,无法技术开锁,执行干警当即决定:强制破拆,使用电锯锯开防盗门;被执行人很狡猾,在家安置了无线摄像头,以方便及时查看房屋的情况。
  
  最后干警们依照预案对房屋内物品进行了清点并登记造册,组织人员对物品进行了有序搬运及合理存放,整个活动全程录音录像,该次执行平稳进行,顺利执结。
  
  网络查控显神威
  
  执行不能终放弃
  
  王中(化名)与张石(化名)交通事故一案,经东昌府区法院判决,判令被告张石赔偿原告王中各项费用共计60万余元。
  
  进行执行程序后,法院经过网络查询和线下调查被执行人张石银行存款、住房、车辆等情况,均未发现财产,且经过多方查询,被执行人无法找到,申请人又不能提供新的线索,面对这种情况,经研究后对申请执行人进行了终本约谈,告知案件办理过程及结果,申请执行人表示理解,案件得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法官表示,本案可认定为“执行不能”,即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也不能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经执行法院穷尽执行手段仍不能执行到位的案件。从这个意义而言,“执行不能”与案件被执行人有财产却难以执行到位的“执行难”,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法律概念。
  
  东昌府信息港详细讯息据介绍,“查人找物”是困扰执行工作的瓶颈,法院利用最高人民法院开通的“总对总”查控平台和自身建立的“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成立专门的网络查控小组,对被执行人所有领域的财产进行全方位、全天候的监控,争取将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一网打尽”。依托法律和制度制约,规范终本案件管理,对终本条件在实体和程序合法性方面严格审核,在杜绝随意终本的同时,确保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有效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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