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简政放权,推进职能转变。全力支持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取消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审批,将验收主体改为项目建设单位,较好地优化了发展环境。对区重点项目的环评审批跟踪问效,建立联系制度,积极搞好协调服务。
二是严把环评关口,提升审批效率。紧紧围绕州区确定的重大项目,在压缩法定环评审批时限三分之一以上的基础上,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实行无缝对接,面对面服务,提高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效率。均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
三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实现全程公开。没有一个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的项目因环评审批服务不到位影响开工建设和生产运行,较好地服务了我区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