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发放的消费券为电子消费券,金额共计500万元。其中,面值100元消费券1万张,面值50元消费券4万张,面值20元消费券10万张。单笔消费500元以上(含5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10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200元以上(含2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5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50元以上(含5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20元消费券。消费券不找零、不可重复使用,每笔消费限用一份消费券。
该笔资金在2020年东昌府区区级财政资金预算中安排。在聊人员均可参与领取,符合消费券使用条件、在东昌府区注册登记的销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均可参与活动。
“我的聊城”APP为本次消费券发放活动领取平台入口。消费者可在各大应用商店下载“我的聊城”APP,通过公安部人脸识别、微信等实名注册登录,点击“东昌府区消费券领取入口”,进入消费券领取页面。本次活动发放的3种消费券每人仅领一份,先领先得。未领取完或未消费完的金额,将由平台统一回收至政府账户。东昌府区信息港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