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年初,荣某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称,2005年荣某与堂邑镇某村委会口头约定,将某地块租给荣某使用,荣某在该院内修建了四个酱菜池,并对院内房屋进行了修建,对路面进行了硬化,后因资金不足,被迫停业。2006年该村委会又与别人签订租赁协议。2019年8月,该地块被政府征收,第三人因此得到了池子的补偿款。
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到申请后,指派擅长办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律师办理此案。律师通过多方取证以及做工作,最终圆满解决了当事人的法律问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他的真心感谢。
荣某是法律援助受助群体的一个缩影,而这面锦旗不仅承载着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可,同时也是一种鞭策。区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理念,畅通绿色通道,简化法援受理程序,扩大法援覆盖面,在最短时间实现当事人权益最大化,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东昌府区信息港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