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区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李曙光同志传达学习了中央依法治国办专题调研组在山东座谈会议精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忠巨同志传达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
会议指出,基层法治建设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基层政府处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线,直面广大群众,直面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到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以强化领导形成合力。区委依法治区办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各镇(街道)党(工)委要充分发挥领导推动、根本保证的作用,自觉把基层法治建设工作置于地区发展总体布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推动,抓关键问题、抓实质内容、抓管用举措,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和困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二是要见行见效,以有力举措抓好落实。要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法治建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切实增强基层法治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要真督真查,以最严标准问责问效。各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同时加大法治督察力度,适时对基层法治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法治督察,推动落地见效。